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中共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中共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组反馈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协调督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党组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分析,对整改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进行研究,制定《中共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73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岗、整改措施到位、整改责任到人。
(二)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主动研究、主动调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把落实巡察整改作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按照整改要求从严从实整改。坚持以上率下,抓好集中整改。先后主持召开8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市委书记点人点事专项整改工作,多次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查找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方面。
1.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未整改完毕。
针对帐外汽车1辆,至今仍挂在原职工个人名下问题。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就“账外汽车”问题相关情况进行汇报。二是继续与原职工联系,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三是委托鉴定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涉及该车辆相关财务账目进行审计。
2.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未予整改。
针对创新意识不强,服务自贸区发展不力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就“涉外仲裁、仲裁前沿理论和实务”等内容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授课。党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两办《意见》进行交流研讨。二是积极联系相关涉外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相关企业对涉外仲裁服务的需求及建议。三是研究制定《仲裁办案指引》,对《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仲裁办案指引》进行外文翻译,及时提供给有涉外仲裁需求的当事人。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差距大。
(1)针对学习和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并严格组织实施,组织开展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涉及仲裁领域的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开展8次学习。三是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5篇。四是邀请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授课。
(2)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片面化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二是党组成员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领学任务,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3)对仲裁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有偏差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集体学习两办意见。二是党组成员与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贯彻两办意见报告10篇。三是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四是制定两办《意见》问题清单及《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实施方案》。
(4)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对两办《意见》的理解存在偏差问题。一是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两办《意见》2次,制定问题清单及《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实施方案》。三是党组成员就如何贯彻两办《意见》撰写报告5篇。
(5)针对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打折扣问题。一是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轮流领学、交流研讨、专家辅导、视频学习等多种途径开展学习。
(6)针对中心组学习敷衍了事问题。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党组成员就中心组学习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建立中心组学习定期检查机制。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二是召开党组会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研究制定《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承诺书》。
(8)针对会议材料存在造假现象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内容补充更新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二是明确专人对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记录。三是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四是召开全体会议就作风建设进行工作安排。
(9)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欠缺,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不及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研究制定《郑州仲裁中心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年度信息平台供稿计划表,明确处室责任分工,各处室按月发布信息并严格审批程序。三是常态化收集整理重大事件相关资料,确保及时更新官网“本委大事记”。
(10)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郑州仲裁中心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和“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对信息未审先发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充分汲取教训。三是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处室定期整理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针对存在立案难现象的问题。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清理积案。二是取消预约立案模式,开通邮寄立案渠道,减轻外地当事人立案成本,拓宽当事人缴费渠道,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三是简化立案流程,实行容缺受理,提高立案效率。四是改善立案大厅软硬件设施。
(2)针对结案难问题。一是针对结案难问题,开展案件攻坚行动,加班加点推进案件程序,保障案件审限内结案。二是召开积压案件专题会,梳理未结积案,建立台账。三是及时召开专咨委会议对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中探讨。四是举办“推进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视野下的仲裁司法审查”专题培训会。
(3)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问题。一是召开全体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要论述,学习关于信访工作、社会治理、枫桥经验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邀请专家围绕《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建立完善信访台账,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四是修订完善《郑州仲裁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信访接待办法、程序、责任。
(4)针对仲裁中心官方门户网站“投诉建议”端口至今未开通问题。一是在仲裁中心官方门户网站“投诉建议”板块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电话。二是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解决当事人诉求。
3.仲裁公信力不高。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做主”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结合两办《意见》分析研究仲裁公信力不高的原因,并从仲裁信息化建设、仲裁队伍建设、完善仲裁相关制度等方面,就如何提升案件质效,提高仲裁公信力进行了交流研讨。三是结合习总书记有关仲裁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对仲裁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郑州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
(三)反馈问题:三支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不适应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等具体问题。
1.仲裁中心干部履职能力不强。
(1)针对知识结构不优问题。一是围绕新修订《公司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围绕“《两办意见》、仲裁前沿理论和实务”“仲裁文书书写应注意的问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围绕“推进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视野下的仲裁司法审查”,邀请专家对仲裁队伍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二是及时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仲裁队伍。
(2)针对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及时通过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等形式将专业型干部充实到仲裁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人才引进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仲裁队伍。
(3)针对核阅仲裁裁决的能力不高问题。一是邀请专家开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郑州仲裁公信力》的专题讲座,提高了政治站位。邀请专家围绕《仲裁文书书写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召开“推进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视野下的仲裁司法审查”专题培训会,提升仲裁裁决的核阅能力。二是研究制定《仲裁文书核阅办法》,通过建立专家核阅机制,加强仲裁案件的监督管理,规范仲裁核阅工作,统一裁决尺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2.仲裁员履职管理不到位。
(1)针对仲裁员入口关把得不严问题。一是查摆剖析仲裁员遴选的审核把关存在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明确仲裁员选聘标准。三是严格仲裁员选拔程序,严把仲裁员入口关。四是邀请纪检监督机构对仲裁员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针对仲裁员覆盖面窄,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委托专业机构利用多种渠道,向多家媒体平台发布《仲裁员遴选公告》,实现遴选公告知晓度广覆盖,保证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法律及经贸专业人士申请加入,改善和优化仲裁员结构。二是陆续向省会城市仲裁机构发函商请推荐当地优秀仲裁员或其优秀涉外仲裁员,扩大仲裁员规模。三是面向全国邀请民商法及仲裁法知名专家加入仲裁员队伍,进一步优化仲裁员结构,提高离职法官、经贸人士、法律教学和研究人员比例,同时增加涉外仲裁员人数。四是修订完善《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提高仲裁员报酬水平,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加入。
(3)针对仲裁员退出机制未落实问题。一是广泛征询关于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严格落实仲裁员退出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工作规范》,加强对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仲裁员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从严处理。三是修订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四是对违规违纪仲裁员依法依规进行除名,严肃仲裁纪律。
(4)针对仲裁员履职管理严重缺位问题。一是制定仲裁员培训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仲裁员业务培训,确保仲裁员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仲裁实践,同时将廉政教育纳入仲裁员培训体系。二是邀请专家讲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郑州仲裁公信力》,邀请专家就两办意见及仲裁前言理论和事务讲授《谈仲裁公信力的提升》,并进一步讲解《书写仲裁文书应注意的问题》,邀请专家解读《信访工作条例》,举办“推进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视野下的仲裁司法审查”培训会。三是修订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
(5)针对部分仲裁员长期不履职,考核管理失之于空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二是优化仲裁庭的组成,避免仲裁员过于集中,科学组庭。
3.仲裁秘书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欠缺。
(1)针对仲裁秘书流动频繁问题。一是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对仲裁秘书进行调研,分析原因,找到症结。二是修订完善《仲裁秘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仲裁秘书的聘用、管理和奖惩机制。三是研究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仲裁秘书岗位聘用、职级晋升方面的有关措施,充分调动仲裁秘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未就仲裁秘书职级晋升、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过专题研究,仲裁秘书绩效考核标准过于单一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仲裁秘书分级分类、职级晋升、薪酬管理,充分调动仲裁秘书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专题研究制定仲裁秘书考评办法,增强仲裁秘书的归属感,引进和留住优秀仲裁秘书。
(四)改革创新力度不够,仲裁优势发挥不充分问题。
1.仲裁智慧化信息化建设滞后。
针对仲裁信息化程度严重滞后,不能满足民众对仲裁便捷、高效的需求问题。一是向北京、上海、武汉、杭州、南京先进仲裁机构调研学习信息化建设经验,吸取借鉴先进经验。二是结合郑州仲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实施计划。
2.服务更好水平对外开放能力不足。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郑州仲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年)》。二是积极联系相关涉外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涉外企业在涉外经济合作和贸易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强仲裁机构与涉外企业间的沟通联系。三是认真梳理仲裁与诉讼衔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形成问题台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会议”。
(2)针对涉外人才不多问题。一是结合郑州仲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年)》。二是修订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优化仲裁员遴选条件,积极引进国内、国际涉外仲裁领域专家、学者,充实到仲裁员队伍。
3.品牌意识不强,社会认知度不高。
(1)针对宣传推介仲裁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郑州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二是对77家大型企业、400多家中小企业开展仲裁宣传和知晓率的调研,结合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
(2)针对运用新媒体宣传推介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正式开通郑州仲裁委员会公众号。二是在公众号发布郑仲简介、仲裁规则、调查问卷等内容,充分运用公众号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三是严格按照“郑州仲裁受理中心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
(3)针对仲裁事业的发展研究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仲裁中心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二是根据郑州仲裁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起草“提升郑州仲裁公信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仲裁贡献”的调研报告,加强对仲裁事业的理论研究,及时发布仲裁理论研究成果。
4.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到位。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为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结合仲裁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我市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实施方案》意见征集工作。
(2)针对各基层法院的仲裁保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一是确定保全工作归口立案处负责。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保全工作,积极走访郑州各基层人民法院,衔接仲裁委与各基层法院财产保全程序、标准。三是研究制定财产保全工作方案,与市中院组织开展保全工作对接座谈会,确立仲裁与法院建立长期联络机制。
(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虚化,“三不腐”机制未能形成等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建设不严不实。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一是严格压实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深入剖析检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完善《2024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三是各处室、重点岗位签订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承诺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四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党支部开展学习交流3次,讲廉政党课4次,收看廉政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赴省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雷同率高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完善《2024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领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学习内容,召开全体会就作风建设进行学习。三是严格压实责任,公文严格执行三级审批。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了事问题。一是修订完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多级审核制度。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交流、廉政党课等。四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4)针对“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一是邀请专家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培训,深入系统全面的学习六大纪律。二是召开党组会就“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建立内部审核机制。三是召开全体会就作风建设进行学习。
(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问题。一是邀请专家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培训。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廉政党课,收看廉政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赴省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四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2.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一是停止发放驻村人员餐补,将违规领取的餐补缴至廉政专户,党组及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补贴。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驻村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
(2)针对超预算支出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二是分析查找存在超预算支出问题的原因,加强预算管理力度、提升全员勤俭意识,并确保严格按照预算范围进行支出。三是研究修订《郑州仲裁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流程,根据仲裁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支出科目调剂手续。
3.执行财经纪律混乱,存在廉政风险。
(1)针对关键环节监管不严,政府采购和仲裁费收取不规范问题。一是分析查找采购未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的原因。二是修订完善《郑州仲裁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府采购和仲裁费收取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明确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方式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2)针对2021年至2023年,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取仲裁案件受理费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仲裁收费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就仲裁收费问题与发改委物价部门进行沟通。
(3)针对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情况问题。组织专人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明细台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账务进行专项审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往来账目坏账损失相关手续。
(4)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问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相关账目进行审计并对往来账目进行核查,正在进行专项审计。
(六)党组织建设虚软散,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1.领导班子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
(1)针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规定。二是修订完善《郑州仲裁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就财务票据审批做出明确规定,严格报销审批手续,确保收支行为规范,执行严格到位。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修订完善《郑州仲裁中心“三重一大”制度》,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3)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充分汲取教训,并强调末位表态重要性。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重点学习《条例》第五章“决策与执行”。三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相关内容。
(4)针对某次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时,党组负责人未作最后表态发言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相关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人员,并对记录内容提出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尽,不漏记、不错记。
2.基层党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1)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严格压实责任,制定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方案,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修订完善《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各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会议记录问题,明确专人、专本,如实记载会议内容。四是原机关党支部第四党小组组长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组织生活会普遍存在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明确专人、专本,如实记载会议内容;三是原机关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组长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巡察期间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交流3次,讲廉政党课4次,收看廉政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赴省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二是修订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组织各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及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4)针对支委会召开次数不足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三是组织各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会议记录问题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专人、专本,如实记载会议内容。四是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交流3次,讲廉政党课4次,收看廉政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赴省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五是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调阅一次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仲裁中心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持续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二)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方面要立足治标,拿出“当下改”的举措,敢于啃硬骨头,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着眼治本,拿出“长久立”的举措,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在建章立制、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逐步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立足仲裁实际,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仲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立足仲裁工作实际,努力发挥仲裁服务大局的职能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及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为更好的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中心大局贡献仲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71-67180820
邮政信箱: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3号,信封请注明对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信箱:zcb@zzac.org.cn
中共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党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