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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提示

来源:综合处

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88号)公告要求,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鉴于我委办公区域为管控区域,为保证正常仲裁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大厅暂时关闭。在此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解决纠纷需要近期向我办申请立案和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3号立案大厅,电话:0371-67972280,邮编:450007)。

二、本办工作人员暂停现场接待外来人员,此期间我办办公场所对外来人员暂时关闭。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仲裁参与人可以通过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电子邮箱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三、仲裁庭原定开庭活动延期进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秘书另行通知。

仲裁立案大厅及仲裁开庭恢复时间将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动态调整。因本次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