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仲裁服务质效,更好地为人民群众、企业及市场主体提供专业、便捷的仲裁服务,郑州仲裁委员会已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场所。现将搬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报业大厦21楼,立案大厅设置在1楼北侧。
为便于大家前往办理业务,现将公共交通出行路线公示如下:
1. 地铁出行:可乘坐郑州地铁6号线至常庄站D口出站,步行约200米即可到达报业大厦。
2. 公交出行:可乘坐S189路、B5路公交车至凯旋路陇海西路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即可到达报业大厦。
本次搬迁后,本委仲裁立案、案件审理、调解咨询、文书送达、材料接收等各项对外业务,均统一在新办公地址办理。原办公地址停止对外办公及业务受理,不再接收各类仲裁材料及文书邮寄。本委联系电话、办公邮箱等所有通讯及服务方式保持不变,各项仲裁业务均正常开展(国际商事仲裁院与国际商事仲裁院港区分院均正常开展业务)。
请广大当事人及相关单位知悉地址变更情况,后续办理仲裁相关业务、寄送文书材料、参与庭审活动等,均前往新办公地址。因办公地址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郑州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