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及执行工作座谈会圆满召开

来源:仲裁二处

2022年3月18日,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及执行工作座谈会,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红武、崔工作,仲裁一处处长买涛、仲裁二处处长薛自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广湖、副院长王志民,执行局局长刘文琳,民三庭庭长闫明等20余人参加会议。

                    法院座谈会.jpg

会议由郑州市中院民三庭闫明庭长主持。

郑州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耿胜利通报了近两年来仲裁司法审查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红武通报了仲裁委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案件审理情况以及仲裁在服务自贸区、航空港区建设及网络案件纠纷、阳光保险调解等方面进行的创新和有益探索。在案件激增、疫情洪灾等多种情况影响叠加下,不遗余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及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李主任谈到,多年来,法院对仲裁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特别是近两三年来建立了比较有效的沟通机制,法院在履行司法监督及裁决执行方面对仲裁裁决的权威性给予了充分尊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双方围绕仲裁案件审理、保全、执行、信访化解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新类型网络仲裁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李广湖副院长和王志民副院长对双方共同为办好案件、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采取这种座谈交流的工作方式表示了高度赞同。李院长指出,仲裁作为一种独立于诉讼的解决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多样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力量,同时强调要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及相对固定的沟通交流形式,进一步高效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汇聚起工作合力,法院与仲裁委同属法律共同体,实现公平正义是共同目的,要进一步理顺机制,实现案件质量和效果同步提升,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一致认为:郑州仲裁委员会要继续努力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做到“裁得好”。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司法监督职能,促进仲裁裁决质量提升,做好仲裁裁决执行的衔接工作,要“执得快”,促进社会矛盾高效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要进一步强化完善联络会商机制,共同学习交流,统一裁判标准,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实现裁决结果情理法相统一,共同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法制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