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上午,我委与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河南省律师协会、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联合举办的“仲裁与房地产业应对及防范法律风险研讨会”在嵩山饭店召开。我委副主任、秘书长张灵芝主任,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武建,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副会长、秘书长赵进京,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桂昌,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虎林,我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中心主任赵剑英,以及律师代表和部分仲裁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柴青主持。
围绕“房地产纠纷的特点、成因以及应对措施”做了深入的探讨。业界律师及仲裁员结合办理房地产案件的实践经验归纳了房地产纠纷的类型,并分析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赵剑英主任就“仲裁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优势和特点,以及如何更好地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服务”议题发言。他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利用仲裁制度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优势,以及仲裁机构为房地产业提供服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最后,张灵芝主任回顾了仲裁制度在我国确立的历史过程,并结合我委的发展状况分析了仲裁事业的发展趋势。她强调我委是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仲裁与房地产业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氛围。